进修须知
一、申请条件
(一)个人条件
1. 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医师必须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医技、药学、病案统计须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2. 对患有传染病、慢性疾病、结婚、怀孕、哺乳期、照顾病人的医师以及在进修期间有晋升、调动、考试、上学等特殊情况者,不予以接收进修。
(二)申请医院条件
应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厂矿职工医院或部队团以上医疗单位。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每月1-15日(月初有5天及以上节假日则当月不办理进修,故5月劳动节和10月国庆节不接收进修)。
(二)进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pfph.com/)”→“教学科研”→“医务进修”→“医师进修/医技进修”→“报名”,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等待审核。
(三)审核通过名单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自行登录“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pfph.com/)”→ “教学科研”→“医务进修”→ “医师进修/医技进修” → “公示”查看。
三、进修报道
(一)审核通过人员方可来院办理进修手续。
(二)进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pfph.com/)”→“教学科研”→“医务进修”→“医师进修/医技进修”→“下载”,下载并完整填写《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选派单位意见”一栏由原单位同意并盖章,携申请表至我院医务处报到。
(三)报道时间:每月第1-3个工作日,其余时间不报道。
(四)报道地点:金碧路157号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1号楼13楼1304办公室。
注:进修人员住宿自理,工作服自备(要求无原单位标识)。
四、进修期间要求
(一)进修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病假:三天以内由科室审批,超出三天持我院或省级三甲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历,填写《进修人员请假申请表》到医务处备案,超过一周应顺延培训。
(三)事假:三天以内由科室审批,超出三天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函请假(凡来电报、电话请假一概无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填写《进修人员请假申请表》到医务部备案,超过一周应顺延培训。
(四)学习期间无探亲假、寒暑假、教学假,进修期间不准攒假休息和私自换班,有特殊情况可请事假。请假超时不归者按终止进修处理。
(五)进修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各项医院规章制度,违反相关制度造成任何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将不予办理结业证书。
(六)进修人员需要注重进修期间各项安全问题,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及时向我院保卫科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备案。
(七)进修期间若发生时间及科室变更、增加进修科室、延长进修时间,需提交单位相关部门书面申请至医务处备案。
(八)进修人员采取计分考核管理,执行百分制,公共考核占80分,培训学术占20分,详见《进修人员结业考核评分表》,进修结业考核总分不满60分不予办理结业。
五、进修结业办理
(一)进修期满,本人填写《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自我鉴定”一栏,科室负责人进行考评并填写“科室鉴定”并签字,考勤表按照实际出勤情况由带教老师填写并签字盖章,携带至医务处办理结业。
(二)办理时间:进修结束当日(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提前办理),其余时间不办理。
注:医院将根据进修人员实际进修学习时间进行证明及证书分类发放,不满三个月仅发放学习证明,三个月及以上发放结业证明。
六、联系电话
医务处:0871-63616931
保卫科:0871-6363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