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明确药事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加强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力度
发布时间:2015-09-15 浏览量:1801 次 来源:

近期,省一院根据《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医院实际,确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加强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力度

一、认真制定方案,确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职能;同时,精简药事会机构人员,原则上领导班子成员(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职能划分,原下设办公室由药剂科调整为临床药学科,办公室成员由临床药学科、药剂科、医务处三部门人员组成;药事会委员约为25人,由领导班子成员的专业技术人员、药学、护理、感染管理、医技、内科、外科、妇产儿五官等片区按相应比例组成;委员会成员每3年更换1次。

二、持续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

    为加强管理,持续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抗菌药物考核达标,针对少数科室DDD超标问题,一是对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超标的科室,严格按2015年抗菌药物责任目标书进行处罚;二是对拒签2015年抗菌药物责任目标书的科室,仍严格按2015年抗菌药物责任目标书进行考核;对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超标10%以上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进行诫勉谈话的科室记入档案。三是进一步规范药品管理。为严格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管理,根据医院实际,印发《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药品管理补充规定》,严禁医院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到药房借药或以药换药,强化因急诊抢救、医院系统出故障、外出执行保健、义诊任务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借药的具体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