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可回收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量:2398 次 来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南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对可回收物处置项目”组织谈判,凡具有营业执照的国内企业,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者均可参加谈判,云南省第一人民院负责本次谈判的组织。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内容:

1.可回收物处置内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产生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及废玻璃等物品(不包含明令禁止的医疗废物)其中输液袋、瓶的具体回收时间另行协商后再定。

2.参考市场价格收取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并协助科室将钱款上缴到医院财务处;

3.本次招标可回收物处置项目期限为一招三年、一年一评价,评价合格后自动续约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1.谈判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资质:营业执照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等相关资质。

3.可回收物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医院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及规定;工作认真负责,文明礼貌服务;及时回收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暂存废品存放有序、干净整洁,确保废品日产日清,集中回收后,进行合法处置;并自觉接受本院主管科室的监督管理。

4.出具无犯罪申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谈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报价文件要求

1.谈判文件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份。

2.谈判文件内容

a.报价表;

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c.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d.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遵纪守法、安全管理、价格承诺等)

f.根据医院特点提供个性化服务。

3.谈判文件请按上述内容顺序制作。

六、谈判方式及规则:

1.各潜在响应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运输、保险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

3.谈判小组组成:院内监审、财务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名及以上单数)。

4.谈判小组将对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资质合格的投标人大于或等于三家的,通过综合评分后,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

七、时间、地点安排:

1.有意向参加谈判的公司请于202072日至20207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携带下列资料到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三号7楼总务处环卫科)报名。

2.报名审核资格:

a.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期5天。

八、联系方式:

电话:0871--63638126         联系人:邓老师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邮政编码:650032

九、公示发布:

本次谈判公示发布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http://www.ynfph.com

十、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医院纪委及监审监督。

纪委办电话:0871-63639029

 

 

附件: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可回收物处置项目评分标准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环卫科

 

 

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