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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所需人体测温热像仪紧急采购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1 浏览量:1991 次 来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将于近日对人体测温热像仪项目进行院内紧急采购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该政策仅限此次疫情结束前有效。

一、   谈判项目清单

人体测温热像仪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四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日期及谈判材料要求

3.1公告日期: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4日

3.2谈判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2月5日上午8:3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3.3谈判材料至少递交五份,至少一份为鲜章正本。谈判材料应至少包含:

A、供应商四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B、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加盖公章;

D、进口产品生产商授权书,加盖公章;

E、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F、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G、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H、同类产品在三级或更高医院成交证明,以中标通知、合同等为准,并加盖公司公章;

I、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J、《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报价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

3.4谈判材料递交地点:三号楼五楼国资处办公室

3.5谈判材料要求密封完好,现场递交。

联系人:尹老师  0871-63605585  14787810973

3.6评审时间 :2020年2月5日上午9:00

3.7评审地点:三号楼五楼国资处会议室

五、谈判规则

1、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对价格、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打分评比)

2、评标专家组成:院内3人或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3、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

六、公示发布

本次谈判公示发布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http://www.ynfph.com

七、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监审处或纪委办监督。

监审电话:0871-63636930、63639029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资处

  2020年2月1日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____设备报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