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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院内谈判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量:1218 次 来源:

 

我院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院内谈判于2019年5月8日至5月14日第二次发出公告,因报名人数不足三家达不到谈判要求,现发第三次谈判公告,欢迎大家积极报名参加。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对“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组织院内谈判,凡具有营业执照的国内企业,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者均可参加谈判,云南省第一人民院负责本次方案的组织、谈判及评选工作。

二、招标项目内容、合同期及项目实施地点:

1.招标维修项目内容:

车辆(包括大、小车辆)保险;

2.合同期:一年;

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应具备按约定时间完成我院车辆保险工作的能力,有关部门手续完备。

3.根据云财采【2016】28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进入2017—2019年度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四、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报价文件要求:

1.谈判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谈判文件内容: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附2016年—2018年类似业绩五项及以上。);

(5)投标人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17年以来连续3个月记录);

(6)无犯罪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赔付能力承诺、保障范围承诺

3.谈判文件请按上述谈判文件内容顺序制作。

六、谈判方式:

采购谈判小组将对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资质合格的投标人等于或大于三家的,将针对赔付能力、售后服务质量、保障范围等情况进行横向对比,综合评分后,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谈判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谈判即视为对谈判文件要求的接受。

2.投标人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严格遵照谈判文件内容应标,谈判文件属于重大偏差即视为无效投标。

3.谈判文件正本每页须加盖投标人本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封面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八、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谈判文件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3.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谈判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九、时间、地点安排

1.有意向议价的公司请于请于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携带下列资料到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处办公室2)报名审核资格:

(1)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期5天

十、联系方式:

电话:0871—63633718        联系人:郝老师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邮政编码:650032

   十一、公示发布

本次谈判公示发布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http://www.ynfph.com

十二、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医院纪委监督。

纪委办电话:0871-63636930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