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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正、负压设备巡检维保项目院内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量:1828 次 来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对一号住院楼、二号门诊楼 “正、负压设备巡检维保项目” 组织谈判,凡具有营业执照的国内企业,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者均可参加谈判,云南省第一人民院负责本次方案的组织、谈判及评选工作。

二、谈判项目内容、交付时间及项目实施地点

1.谈判内容及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位置

数量

正、负压设备

AEB-11A螺杆式空压机

1号住院楼

3

2BV5161液环式真空泵

6

LU7-8螺杆式空压机

2号门诊楼

2

2BV5111水环式真空泵

2

    2.维修日期:签订巡检维保合同,接到甲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通知后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正、负压设备巡检维保项目工作。

    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营业执照须具备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资质。

三、本次谈判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报价文件要求

1、谈判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谈判文件内容。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谈判方式

采购工作小组在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报价与售后服务承诺综合评价后,确定候选中标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取消此项目的谈判。

2、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公告,严格遵照公告响应

3、谈判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封面写明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七、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谈判文件没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2、明显不符合谈判要求中相关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等要求。

3、不符合谈判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八、时间、地点安排

1、有意向议价的公司请于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携带下列资料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157号(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处后勤保障科)报名审核资格.

1)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维修资质及厂家授权资料等

2、竞争谈判文件送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医院总务处后勤保障科。

3、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期5天。

九、联系方式:

电话:0871—63638142      联系人:龙老师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157号

邮政编码:650032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