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工作公告
根据云卫医发【2016】27号文:关于开展“山寨救护车”非法运营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及云卫医发【2016】48号文: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规范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更好的规范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行为,使患者得到合法、安全的转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对进出我院的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工作的救护车辆和从业人员提出管理要求如下:
一、凡是车辆使用性质不属于救护车性质、不具备医疗卫生行业管理资质和管理要求的救护车辆,严禁进入我院从事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病人工作。进行非法转运的救护车一经查实,将按“山寨救护车”的有关规定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进入我院的救护车,应服从管理,停放在适当位置。
三、严禁在我院进行散发“小卡片”、宣传相关医疗广告及长途特需转运广告。散发宣传“卡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为患者服务,规范患者转出我院工作有效开展。请有意从我院转出患者的医疗机构,请归属地为昆明市盘龙、五华、西山、官渡、呈贡五区从事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工作的单位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洽谈。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机构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加盖鲜章的单位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书
2.行车证、驾驶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3.医护人员的执业证、资格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4.由云南省急救中心颁发的随车驾驶员、医护人员非院前转运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5、随车驾驶员、医护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五、如不在我院进行登记备案的医疗机构,不得在我院从事患者的转出工作,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洽谈时间:请于2017年11月 23日上午10:00时,过时恕不接待
七.洽谈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会议室(医技楼4楼)
联系咨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
联系电话:0871-63638112。
联系人: 段老师 杨老师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