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下午,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宣讲医保基金监管条例。这是按照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昆明市医疗保险协会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要求开展的一次培训教育活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全院各处、科室及新昆华医院医保质量管理员、部分医护人员进行了医疗保障法制宣讲。昆明市医疗保险协会董萍会长作会前讲话,针对《条例》、医保基金安全使用、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作了介绍。
培训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大病项目审核的王晓云进行专题授课,结合《条例》和自身的工作实际,为参培人员讲解了《条例》将为定点医疗机构带来的新变化以及医护人员容易忽视的医保问题等。
对出台背景、基本结构、适用范围、基金使用、基金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宣传,对涉及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义务、法律责任、骗保行为、违规处罚和相关资金处理途径进行重点解读,对《条例》与医保服务协议的区别进行讲解,对2020年基金监管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同时分享了实际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对临床工作中的医保误区进行详细解释。
培训会旨在落实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建立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定点医疗机构法制意识和管理责任,让医护人员主动规范诊疗行为和收费行为,管好用好医保资金,提高自觉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意识,让医保基金真正成为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在答疑环节中,昆明市医疗保障局马艳主任科员回答了医保社会监督员的来源,介绍了下一步将出台的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再次强调了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学习和遵守《条例》重要性。
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即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的出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法律措施。通过此次宣传培训会旨在促进全院各处、科室医护人员主动学习医保基金使用使用监管条例 、学法守法、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疗行为,不去主动践踏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在全院营造合法合规的医疗医保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