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概况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位于金马碧鸡坊广场旁、玉带河畔。1932年开始筹建,1939年4月1日开业,是云南省最早的中国人自办省立医院,有着70余年的深厚底蕴。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速,现已成为云南省疑难危重疾病的救治中心,国际救援定点医院,是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最强的省级大型综合医院之一。开放病床2400张,年均总诊疗人次200多万,出院病人9万余人次;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指导基层、灾难性急救和涉外服务等任务。1992年在云南省率先评为三级甲等医院,1999年荣获全国“百佳医院”。2011年被云南省政府批准为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医院。
医院将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培训为一体的区域性医疗、技术、人才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一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27779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33.71万元,占总收入的7.72%;事业收入249169.63万元,占总收入的89.69%;其他收入7194.98万元,占总收入的2.59%。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4.92%,主要原因分析:门诊就诊人次、出院人数、病床使用率、手术人次等效率和工作量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一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26411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54.33万元,占总支出的95.43%;项目支出12057.99万元,占总支出的4.5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3.4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卫生材料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医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52054.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218.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922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17%;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支出42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8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12057.99万元。主要项目开支情况如下:。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3%;二是科学技术支出1371.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37%;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26.8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7.3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一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1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基层人才对口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37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83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3%。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中医药及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省卫计委组建了云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省一院为组建单位,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重大公卫专项资金支付医学救援车辆尾款47.7万元及车辆运行维护费8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要求退休人员相关费用(工资、丧抚费)不纳入部门决算填报。
三、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4.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附件: